【招待費管理辦法】為規范公司招待費用的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招待活動符合公司業務發展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招待費管理辦法》。該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招待費用管理。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及下屬單位,在對外業務接待、客戶拜訪、會議交流等活動中產生的招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飲、交通、住宿、禮品等費用。
二、招待費審批流程
1. 事前申請:招待活動發起部門需提前填寫《招待費申請單》,注明招待對象、人數、時間、地點及預計費用。
2. 部門負責人審核:由部門負責人對申請內容進行初步審核,確認是否符合招待標準。
3. 財務部審核:財務部根據預算及公司制度對申請進行復核。
4. 分管領導審批:最終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執行。
三、招待費標準
項目 | 標準說明 |
餐飲費用 | 每人不超過200元/餐(含酒水) |
交通費用 | 實報實銷,不得超標 |
住宿費用 | 三人以內按標準間報銷,超則按實際 |
禮品費用 | 單次不超過500元,須附發票及收據 |
四、報銷要求
1. 所有招待費用必須提供正規發票或收據;
2. 報銷時需附上《招待費申請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3. 財務部將對報銷單據進行真實性核查;
4. 對于未按規定審批或超支部分,不予報銷。
五、監督管理
1. 各部門應定期自查招待費使用情況;
2. 財務部將不定期抽查招待費使用記錄;
3. 對于虛報、冒領、挪用招待費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六、附則
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 如有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總結:
《招待費管理辦法》旨在通過明確標準、規范流程、加強監督,確保招待費用的合理使用,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各部門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公司財務紀律與形象。